哈市一男子不慎遗失手机,民警打30余通电话帮其寻回…… | 经济生活网-九游官网入口

  发货时不慎遗失手机后

  男子向警方求助

  民警持续打了30通电话

  最终帮失主找回了手机

  10月4日12时30分,哈尔滨东站派出所接到李先生报警求助,称自己价值13000多元的手机不见了。他猜测手机可能从口袋滑落了,随即原路返回寻找,但没有找到。由于手机里存有不少工作需要用的信息,男子着急不已,赶紧向哈尔滨东站派出所报警求助。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据李先生介绍:自己当天到某物流中心发货,在园区内还使用了手机。准备离开时,发现手机不见了。该手机刚刚购买五天,自己已经将旧手机所有的资料都转移至了新手机上,里面的资料十分重要。民警当场给李先生的手机打了电话,结果是关机状态。

  民警查看公共视频后发现,当日上午10点左右,李先生骑电动三轮车到某物流中心发货,期间,手机从裤子口袋掉落在地上。几分钟后,一男子骑着电动三轮车经过此处时,将地面上手机拾起并离开。

图片来自微信平台公共图片库

  民警立即调取了当天该货站发货单和取货票据,在符合的条件的所有人中,挨个打电话询问,不断缩小范围。民警在拨打了30余通电话后,最终找到了捡拾手机的男子。经过民警沟通,男子将手机返还给了李先生。看到失而复得的手机,李先生家属激动地说道:“真的没想到能找回手机,幸好有你们,谢谢你们的帮助!”

  10月7日,李先生家属将一面锦旗送到了哈尔滨东站派出所,以表达对民警的谢意。

  警方提示:根据《民法通则》及《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拾到遗失物后应当归还失主。在无法找到失主的情况下,应将其送交公安机关帮助找寻。如果拾到物品价值不是很大,拾得人拒不返还失主,则其和遗失物的主人之间构成了不当得利之债。遗失物的主人诉诸法院后,拾得人不仅要予以返还,还得赔偿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如果拾得物价值超过了5000元,则拾得人拒不返还的行为涉嫌侵犯财产罪。失主报案后,拾得人除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外,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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