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首批“首违轻微免罚”十大案例 | 经济生活网-九游官网入口

  编者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开展“首违轻微免罚”工作,进一步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统一了全市31家市直执法部门“免罚清单”,并选出市场监管、治安管理、消防、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领域具有代表意义的十大典型案例进行发布,全方位彰显“首违轻微免罚”工作成果,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更有温度的执法。

  案例四:景德镇市昌江区某艺术工作室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未到文化行政部门备案案

  景德镇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接上级交办线索,称昌江区某艺术工作室在抖音上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但是未查询到备案信息。执法人员随即通过远程勘验、调查询问等方式开展立案调查,发现线索指向的抖音平台上的“某画院”在抖音平台上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其营业执照显示名称为“昌江区某陶瓷艺术工作室”,经营者为“幸某某”。执法人员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一户一档功能中确实未能查到备案信息。昌江区某艺术工作室经营者幸某某委托陈某接受调查询问时,承认其在抖音上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但是未备案。该工作室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但是未备案的行为违反了《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依据《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应责令其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10000元以下罚款。但根据《景德镇市生态环境 农业农村 应急管理 文广新旅 交通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版)》文广新旅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内容及景德镇市“首违轻微免罚”制度,昌江区某陶瓷艺术工作室属于首违不罚情形。最终执法人员对其做出责令该工作室于8月30日前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行政告诫,对其之前未备案行为不予处罚。

  责任编辑:陈志康

  校      对:江   超 陈   萌

  审      核:余   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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