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2022
第三季度报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与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3-2025年综合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上表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名册的前十大股东信息。
2. 2021年3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2022年3月10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13,314,385股。回购账户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九游官网入口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经营信息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在“1 9 3”战略规划体系的引领下,主动融入数字经济建设主战场,拓展升维新赛道成效显现,收入利润稳健增长,五大赛道稳中有进,网络质量明显提升,客服质量持续改善,管理效能不断提高,为公司全年业绩实现良好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2 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达到人民币2,639.8亿元,比去年同期提升8.0%,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2,396.5亿元,比去年同期提升7.8%。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68.3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20.4%。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绝对值再创上市以来的同期最高水平。收入结构不断优化,产业互联网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531.5亿元,同比大幅提升29.9%,占主营业务收入比达到22.2%。ebitda1为人民币765.9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9%。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全面贯彻新战略,坚持市场和创新双轮驱动,围绕“大联接、大计算、大数据、大应用、大安全”五大主责主业,全面发力数字经济主航道。
“大联接”方面,公司紧抓5g和宽带“双千兆”战略机遇,全力推动5g精品网络、千兆光宽带精品网建设,不断推进“基础联接”到“万物互联”的新跃升。深化面向细分市场的“平台 云网 x”新模式,加速迭代数字乡村、融合视频等拳头平台和产品。坚持以 5g 为引领,不断深化优化业务融合、市场融通、能力融智,持续提升营服体系效率和效能,实现规模价值发展,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大联接”用户2规模再创新高,累计达到8.4亿户,其中5g套餐用户达到2.0亿户,推动公司移动主营业务收入实现人民币1,273.6亿元,同比提升3.3%。固网宽带接入收入同比提升3.9%,达到人民币346.4亿元。公司加速推进人机物泛在互联,坚持5g引领的网业协同策略,自主定制增强雁飞芯模能力,推动行业部件融入场景、实现突破,持续做大连接规模,物联网终端连接数达到3.7亿个,物联网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61.7亿元,同比增幅35.6%。
“大计算”方面,公司优化“5 4 31 x”资源布局,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鲁豫陕重点区域,提升算力服务质量和利用效率,持续丰富云产品品类,服务多地数字政府政务云建设和央企数字化转型。联通云加速发展,实现收入3人民币268.7亿元,同比提升142.0%;idc实现收入人民币186.1亿元,同比提升12.9%。
“大数据”方面,公司发挥数据治理和数据安全长板优势,建设产品体系,深耕数字政府、数字金融等重点领域。大数据实现收入人民币27.7亿元,同比提升56.3%。
“大应用”方面,在个人及家庭市场,公司不断创造数智生活和智慧家庭应用新供给,加强视频彩铃、联通助理和联通云盘亿级产品体验提升,推出 5g 新通信系列产品,创新应用规模价值发展成效初显。在政企市场,公司持续锻造“云、大、物、智、链、安”六大核心能力,丰富自研产品品类,进一步构建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数字化定制服务能力,将17家专业子公司、19家产业互联网公司的体系化专业能力与总部、省、地市、区县以及乡村的全国四级运营体系充分结合,打造一体化能力聚合优势。
“大安全”方面,公司协同基础软硬件、通用安全、5g 安全、物联网安全、工业互联网安全等领域的领军企业,带动产业链集智攻关、系统集成,充分满足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的安全需要。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网络运行及支撑成本比去年同期上升6.1%,主要由于公司网络及相关基础设施规模扩大。公司持续推进激励机制改革,强化激励与绩效挂钩,同时加大引入创新人才,增强创新发展新动能,人工成本比去年同期上升5.6%。公司适当加大销售费用以提升市场吸引力,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上升6.8%,但增幅低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其他经营及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上涨31.8%,主要由于公司适度加强信息通信服务及技术支撑投入,提升基础能力,助力推动产业互联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2022年是中国联通全面贯彻落实新战略规划的起跑之年。中国联通将持续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全面推进“1 9 3”战略规划体系落地实施见效,强供给稳增长,抓改革促发展,防风险保安全,坚定提升公司核心战略能力,为股东、客户及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注:1.ebitda反映了加回财务费用、所得税、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中的折旧及摊销以及减去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其他收益、营业外净收入的净利润。由于电信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资本开支和财务费用可能对具有类似经营成果的公司年度盈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认为,对于与公司类似的电信公司而言,ebitda有助于对公司经营成果分析,但它并非公认会计原则财务指标,并无统一定义,故未必可与其他公司的类似指标作比较。
2.“大联接”用户累计到达数=移动出账用户累计到达数 固网宽带用户累计到达数 固网本地电话用户累计到达数 物联网终端连接累计到达数 组网专线用户累计到达数。
3.联通云收入为融合创新九游官网入口的解决方案产生的云资源、云平台、云服务、云集成、云互联、云安全等收入。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烈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焯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芳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烈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焯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烈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焯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烈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焯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芳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烈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焯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烈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焯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芳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五、下属公司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情况
2019年3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联通运营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议案》。为更好地满足成员单位的金融业务需求,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非融资性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后3年内有效。财务公司在授权额度内,根据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具体业务需求和实际经营情况,为其开具非融资类保函,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
2022年3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议案》。为更好地满足成员单位的金融业务需求,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公司对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自董事会批准后1年内有效,有效期内任意时点担保余额不超5亿元。财务公司在授权额度内,根据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具体业务需求和实际经营情况,为其开具非融资类保函,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4日和2022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和《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共55笔,担保金额共合计人民币24,633,718.57元,担保余额未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上述非融资性担保金额为发生额。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2-062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本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交易主要为了满足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红筹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联通运营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助于联通运营公司业务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交易事项服务定价原则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联通运营公司利益的情形,亦未影响本公司和联通运营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9年10月21日联通运营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联通集团”)签订《2020-2022年综合服务协议》(详见本公司临时公告2019-055)并设定了2020-2022年各年度的交易额度上限,该协议期限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022年10月28日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签订《2023-2025年综合服务协议》并设定了2023-2025年各年度的交易额度上限,该协议期限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签订《2023-2025年综合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烈宏先生、陈忠岳先生和王俊治先生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该关联交易事项。
由于《2023-2025年综合服务协议》项下预期的交易金额上限合计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经事前审核,认可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同意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2023-2025年综合服务协议》及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限额事项;2、本关联交易涉及的《2023-2025年综合服务协议》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本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双方日常及一般业务往来,且按一般商业条款签订,服务定价原则公平公允,符合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4、本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如下: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交易原则,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定价合理,有利于本公司经营的正常开展,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9年10月21日,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2020-2022年综合服务协议》,该协议于2020年1月1日生效。
本公司2020-2022年关联交易预期及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类别和金额
本公司2023-2025年关联交易的类别以及预计金额:
单位:人民币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经营全国性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的大型综合电信企业,成立于1994年6月18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8.1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刘烈宏,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之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6.8%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规定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联通集团与联通运营公司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合作中均依据协议积极履行其义务,为交易对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本次关联交易的双方均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于2022年10月28日签署了《2023-2025年综合服务协议》,该协议经本公司、联通红筹公司审议通过及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023-2025年综合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如下:
(一)通信资源使用
1、主要内容
联通运营公司使用联通集团提供的国际通信资源及其他经营所需的通信资源服务。
2、定价原则
使用费参照使用期间设施的折旧及摊销金额确定,不高于市场价。
(二)房屋租赁
1、主要内容
为生产经营需要,联通集团和联通运营公司相互向对方提供其拥有的房屋及其相关附属设备的租用服务。
2、定价原则
租金基于市场价^1确定,对于没有或无法确定市场价的,由双方按协商价^2确定。
^ 1市场价是指独立第三方在正常商业条款下提供相同、相近资产或服务所适用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
^2协商价是指按照合理成本加销售环节税金和合理利润而确定的价格。
(三)电信增值服务
1、主要内容
联通集团通过各类电信网络及数据平台向联通运营公司提供各类用户增值服务业务。
2、定价原则
按照市场中同一区域内,联通运营公司支付给同类其它增值电信业务内容提供商分成比例的平均水平进行结算。
(四)物资采购
1、主要内容
联通集团向联通运营公司提供物资采购服务及相关仓储运输服务;联通运营公司从联通集团直接采购物资、转售购买的第三方设备及相关服务。
2、定价原则
国内、进口物资采购服务佣金应分别不超过相关物资采购合同金额的3%、1%,物资采购及与物资采购相关的仓储运输服务佣金按市场价或协商价确定。
(五)工程设计施工及it服务
1、主要内容
联通集团向联通运营公司提供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及it服务等。
2、定价原则
招投标方式确定:提供方应具备不低于独立第三方的资质和条件,并与独立第三方处于平等的地位参与招标程序;非招投标服务,按市场价确定。
(六)末梢电信服务
1、主要内容
联通集团向联通运营公司提供各种通信业务的售前、售中、九游官网入口的售后服务,如用户端通信设备的装、拆、移、修,部分通信产品的代理销售,帐单打印和寄送,代收电话费用,电话卡制作、发展客户等;市场、客户的信息收集和反馈;通信局房辅助设备(如空调、消防设备)、电话亭的维护等。
2、定价原则
基于市场价确定,对于没有或无法确定市场价的,由双方按协商价确定综合服务。
(七)综合服务
1、主要内容
联通集团和联通运营公司相互提供餐饮服务、车辆服务、医疗保健、劳务服务、安全保卫、宾馆服务、会议服务、花木园艺、设备维护、市场开发、保洁服务、停车服务、职工培训、仓储、广告、宣传、印刷、物业管理等。联通运营公司向联通集团提供商品销售、九游官网入口的技术支持、研究开发、通信服务、信息通信技术服务。
2、定价原则
基于市场价确定,对于没有或无法确定市场价的,由双方按协商价确定。
(八)共享服务
1、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1)联通运营公司向联通集团提供的总部人力资源服务;(2)联通运营公司向联通集团提供的业务支撑中心服务;以及联通运营公司向联通集团提供的托管服务等;(3)联通集团向联通运营公司提供的场地及总部列支的其他共享服务。
2、定价原则
以提供服务近期的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不含本公司)资产总额比例为依据进行分摊确定。
四、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日常关联交易是联通运营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交易。联通集团与联通运营公司有长久的合作关系,对彼此的业务需求有深入了解,且双方均具有相关业务的经营资格和信用能力,能提供满足彼此需要的高效优质的服务。本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联通运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并有助于其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项下签署的各项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2023-2025年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2023-2025年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2-06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11月1日。
●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84,732.9万股。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九游官网入口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授予名单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2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期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九游官网入口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九游官网入口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21年12月31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九游官网入口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九游官网入口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提案,并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2年4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103号),原则同意中国联通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8月2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或各下属单位公告栏等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5、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九游官网入口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授予名单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6、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九游官网入口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授予名单相关事宜的议案》。
7、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22年10月13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九游官网入口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九游官网入口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9、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九游官网入口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九游官网入口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任一情形,且未发生国资委认定的不能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
2、激励对象均在前一个业绩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称职”或以上,均未发生《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任一情形,且未发生国资委认定的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2020年度公司业绩完全达到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具体如下:
综上,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11月1日
2、授予数量:84,732.9万股
3、授予人数:7,785人
4、授予价格:2.48元/股
5、股票来源: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禁售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有效期为60个月。
(2)限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为禁售期。在禁售期内,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限制性股票在仅售期满36个月后为限制性股票解锁期。解锁期内采取分期匀速解锁,若达到当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以对其当期通过本计划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依法转让(激励对象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股份还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若未达到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当期不得解锁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场价格的孰低值回购。
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比例分别为40%、30%和30%,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7,785人,激励对象包括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人才及专业人才(不包括董事)。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二、关于本期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3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823人调整为7,785人,授予数量由85,194.3万股调整为84,732.9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期授予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除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外,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11月1日为授予日,向7,785名激励对象授予84,732.9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解锁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对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本次授予的84,732.9万股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为76,437万元,2022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受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的估计与授予日公允价值及其他假设估计的预测性影响,目前预计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总额与实际授予后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总额会存在差异。实际成本应根据授予日公允价值、预计员工考核达标率和离职率等参数确定,应以公司出具的经审计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由本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预计,本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本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和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预计高于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下转b67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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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三季度报告 202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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