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冒名顶替二十多年后才揭穿 ,实名举报后对方已被开除。当年涉案的亲戚该如何处理?错位人生又该如何弥补?至今却没有下文。
3月22日,家住河南平顶山的李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被顶替的错位人生。
李女士,1988年考入当地中专后,1990年因身体原因,学业未结束就辍学回家。回家后,李女士还年轻,于是家人寻找到了在组织部门工作的亲戚。希望他能给李女士找一个工作。此事说过后,事情一天天没有着落,李女士也就慢慢不再指望这件事。接下来过起了结婚生子的普通生活。
现在的李女士
真实的生活给李女士开了一个天大笑话。2017年4月,在一个偶然情况下,有人告诉她,在平顶山湛河区某街道办事处有一名跟她同名同姓的职工。天下还有这种情?李逵遇见李鬼,李女士第一直觉就是要到现场去看一下究竟。来到该街道后,李女士以办事为由,专门找到跟她同姓同名的工作人员,当时对方不在办公室,李女士在走廊等待。一会一位中年女子从李女士身边走过,而这位中年妇女她似曾相识,很多年前在某个场合通过在组织部的那个亲戚有过一面之缘。两人见面互相打了招呼,其实双方明显感到不自在,李女士也没有太多说什么,隐约中感到可能被冒名顶替。
接下来,李女士通过多渠道打听,该中年妇女原名毛某,完全克隆了李女士本人的出生、学历、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当时她托亲戚办工作的事情,迟迟没有结果,而她的亲戚却将自己的档案信息,来了个狸猫换太子游戏,通过非法手段以李女名字及档案关系安排了工作。
为了验证自己的调查结果,李女士还专门给亲戚陈某打了电话。刚开始亲戚先是一惊,后来又说对于他来讲,给谁安排工作是他本人的事,跟别人没有任何关系。李女士称,安排谁的确是亲戚的权利,但完全复制她的身份证号、出生住址、学校学历等重要信息,就不对了。她就要讨个说法。看到李女士不让步,亲戚专门约李女士进行谈判,先承认了此事,并讲述了此事的运作过程,当时希望通过补偿一些经济损失来隐瞒此事。
李女士称,这不是钱能解决的事,这些年来,她因为没有固定的工作,她生活的很不容易。亲戚、李女士、顶替者三人在一起没有谈出结果,事件就不了了之。
事后,李女士实名举报到上级部门。
华商报记者看到,河南平顶山市公安局轻工路分局的文件,关于李某某反映毛某某骗领身份证一事的调查函称:
湛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举报人李某某反映轻工路办事处工作人员李某某顶替了她。调查发现李某某原名毛某某,1968年4月7日出生,生长地为河南省叶县某乡,其父亲毛某(已故),毛某某自幼在叶县某村跟随其父母生活,没有送给过别人。1988年7月,毛某某的户口由叶县迁入平顶山市东高皇派出所。2002年7月毛某某的户口由平顶山市东高皇派出所迁到平顶山市轻工路派出所。2002年12月,毛某某持改名申请到轻工路派出所要求变更姓名,由毛某某更变成李某某。其申请的理由是:我叫毛某某,在卫东区纪委工作(根据调查,当时卫东区纪委没有名叫毛某某的工作人员),现名是义父为我起的名字,因义父已故,我也已成家,特申请改随生父之姓,更名为李某某。2004年3月,轻工路派出所将毛某某的名字改为李某某。2005年1月,李某某(毛某某)到轻工路派出所要求变更年龄,申请内容是:我叫李某某,我的出生日期为1970年12月26日,入户时误入为1968年1月26日,申请更正为1970年12月26日。2005年1月28日,轻工路派出所将李某某(毛某某的出生年月变更为1970年12月26日,其身份证号码也变更成为410李某某。综上所述,李某某证明材料与分局查清的事实不符。轻工路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按照程序规定对李某某现有的身份证件予以没收并恢复其原有身份。
在另一份文件里,《关于给予李某某(原名毛某某)开除处分的决定》。根据平顶山市公安局轻工路分局《关于李某某反映毛某某骗领身份证一事的调查函》,有关人员及轻工路分局查证,毛某某冒用李某某身份上班的违法违纪行为属实。2018年9月15日,轻工路街道办事处召开班子会,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给予李某某(原名毛某某)开除处分。
3月22日,李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在政府单位上班,是女同志非常渴望的固定工作,然而毛某某却完全复制了她的档案信息,冒名顶替了她的工作。于是两人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李女士称,她1991年结婚,怀孕期间,丈夫去世,1994初有儿子出生,一直和婆婆居住。2005年,再组织家庭,在女儿一岁多的时候丈夫生病猝死,至今她一人带着两孩子。后来儿子当兵,是伤残军人退伍,她用微薄的薪资支撑一个多人之家的日常开。如今,现在她年事已高,还有一个未成年正在上学的女儿。
因为照顾孙子和正在上学的女儿,李女士无法出门打工,家庭经济条件十分紧迫。此事向平顶山市纪委湛河区纪委,区信访办,区劳动人事局都交了控告材料,以上机关也接受了此违纪违法事情的办理。李女士希望尽快恢复她的工作关系,并做出一定的赔偿,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但事情已历经两年多,一直没有答案。
3月22日,记者联系到目前正在处理李女士反映材料的工作人员,对方介绍,李女士要求恢复工作,到街道办上班,目前没有政策支持。对于涉及的顶替经济补偿以及对当年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他们也在逐级向上反映。对于李女士下步该如何维权?工作人员称,李女士有追责权利,也有要求偿的权利。
对于工作人员的答复,李女士称,她两年来一直在寻求一个公平和公正的答案,其实真的很难。
华商报记者 魏光敬 编辑 王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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